2016年新疆生產建設兵團面向社會招錄公務員簡章(1319名)
2016年新疆生產建設兵團面向社會招錄公務員簡章(1319名)
來源:聯創世華 時間:2017-08-12 16:06:56 編輯:liulifang 瀏覽次數:3842
重要提示
網上報名時間:2016年3月30日10:00—4月5日18:00
網上繳費時間:2016年3月30日10:00—4月7日18:00
網上打印準考證時間:2016年4月1中古設備收購8日—23日
筆試時間:2016年4月23日(具體時間和地點詳見準考證)
筆試時間:
4月23日上午 《行政職業能力測驗》
4月23日下午 《申論》
4月23日下午 《公安基礎知識》
4月23日下午 《監獄基礎知識》
筆試地點:筆試在烏魯木齊市和各師(市)設立考點。具體考試地點詳見準考證
面試采取結構化方式進行。面試工作的具體事宜另行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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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公務員錄用規定(試行)》的有關規定,兵團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面向社會公開考試錄用1319名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
一、 報考條件、招考對象
(一)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年滿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即:1980年3月30日至1998年3月30日期間出生);
報考人民警察(含法院、檢察院等系統的司法警察,下同)職位的年齡按相關規定執行。其中25周歲以下指1990年3月30日以後出生,30周歲以下指1985年3月30日以後出生。
3.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維護祖國統一和民族團結,反對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動;
4.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5.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學歷學位與工作能力;
6.具備兵團公務員主管部門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二)招考對象
1.在疆工作的各類高校畢業生;
2.在疆服務的“四項目人員”和兵團選派生;
3.新疆生源的高校畢業生(含2016年應屆畢業生);
4.疆外生源的新疆高校畢業生(含2016年應屆畢業生);
5.新疆戶籍人員的配偶及子女;
6.援疆幹部的配偶及子女;
7.駐疆部隊現役軍人的配偶及子女。
大學生村官(連官)、“三支一扶”計劃和“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報考定向招錄“四項目人員”職位的,服務期應滿8個月(含8個月)以上。
招考職位明確要求有基層工作經歷的,報考人員必須具有在縣級及以下黨政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村(社區)組織及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工作的經歷。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到高校畢業生實習見習基地(該基地為基層單位)參加見習或者到企事業單位參與項目研究的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在軍隊團和相當於團以下單位工作的經歷,退役士兵在軍隊服現役的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以上基層工作經歷截止時間為2016年7月31日。
(三)下列人員不屬於招考范圍
1.在職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的工作人員。
2.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
3.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以及法律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4.現役軍人。
5.未按規定時間到崗、錄用後因故取消公務員錄用資格未滿3年的人員。
6.基層政法機關定向招錄公務員服務期內辭職未滿3年的人員。
7.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也不得以已取得的學歷作為條件報考)。
其中,有《二○一六年新疆生產建設兵團面向社會招錄公務員簡章》附件1“人民警察報考職位說明”所列情形的,不得報考人民警察職位。
報考人員不得報考構成回避關系的招錄職位。
二、 招考工作時間安排(北京時間)
(一)報名時間
網上報名時間:2016年3月30日10:00—4月5日18:00。
網上繳費時間:2016年3月30日10:00—4月7日18:00。
網上打印準考證時間:2016年4月18日—23日。
(二)筆試時間:2016年4月23日(具體時間和地點詳見準考證)。
(三)筆試成績公佈時間:2016年5月24日18:00
(四)資格審查、面試等後續環節詳見公告
三、 招考程序
招考程序主要有:報名,筆試,資格復審,體能測評,調劑,面試,體檢,考察,公示和錄用等。
(一)報名
1、 職位查詢
各招錄機關具體的招考人數、職位、資格條件等詳見《2016年新疆生產建設兵團面向社會招錄公務員職位匯總表》(以下簡稱《職位表》)。
報考人員在2016年3月28日以後可以通過以下網站進行查閱:
兵團考試信息網(www.btpta.gov.cn)
兵團人事人才網(www.xbrs.gov.cn)
兵團政務門戶網(www.xjbt.gov.cn)
對《職位表》中的專業、學歷、學位、資格條件、基層工作經歷以及備註的內容等信息需要咨詢時,請撥打咨詢電話。
2、 開考比例
第一、二、三、十四師(市)招考職位開考比例為1:2,其餘各師(市)招考職位開考比例為1:3,達不到開考比例的職位取消或核減該職位招錄計劃數。
3、 網上報名
考生可登陸兵團考試信息網,查閱《報名流程》,如實填寫《2016年兵團面向社會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報名表》(以下簡稱《報名表》),並傳送電子照片。
報考人員隻能選報一個職位。報考人員要結合自身實際,認真閱讀報考職位設定的條件,選報自己適合的職位,防止錯報、誤報。報名時,報考人員要仔細閱讀誠信承諾書,提交的報考信息應當真實、準確。提供虛假報考信息的,一經查實,即按相關規定取消考試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及惡意註冊報名信息、擾亂報名秩序的,將按照《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試行)》的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4、 查詢資格審查結果
報考人員可於2016年3月30日至4月7日登陸兵團考試信息網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審查。2016年3月30日10:00至4月5日18:00期間,報考申請尚未審查或未通過資格審查的,可以改報其他職位。通過資格審查的,不能再報考其他職位。2016年4月5日18:00至4月7日18:00期間,報考申請未審查或未通過資格審查的,不能改報其他職位。
5、 網上繳費
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人員必須在2016年4月7日18:00前完成網上繳費。
報名費每二手設備收購人15元,筆試考試費每科40元。
6、 註意事項
取消招錄計劃的職位於2016年4月11日18:00在兵團考試信息網公佈。取消招錄職位的報考人員,可於4月13日10:00-18:00向兵團公務員主管部門申請改報其他職位,也可向兵團考試院申請退費。
7、 打印《報名表》和準考證
繳費完成後下載打印《報名表》(一式2份,資格復審、面試時攜帶)。
報考人員於2016年4月18日-23日登陸兵團考試信息網下載打印準考證。
(二)筆試
1、 筆試科目
筆試科目為《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和《申論》,均為漢語試卷。其中,報考公安系統(含森林公安)人民警察、法檢兩院司法警察職位的考生需加試《公安基礎知識》,報考監獄系統人民警察、戒毒系統人民警察職位的考生需加試《監獄基礎知識》。
《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公安基礎知識》、《監獄基礎知識》為客觀性試題,使用2B鉛筆在答題卡上以填塗的方式答題;《申論》為主觀性試題,考生必須使用0.5-0.7mm的黑色簽字筆在專用答題紙上用漢語答題。
2、 筆試時間和地點
筆試時間:
4月23日上午 《行政職業能力測驗》
4月23日下午 《申論》
4月23日下午 《公安基礎知識》
4月23日下午 《監獄基礎知識》
筆試地點:筆試在烏魯木齊市和各師(市)設立考點。具體考試地點詳見準考證。
3、 筆試成績
筆試結束後,由兵團公務員主管部門根據筆試成績總體情況統一劃定筆試成績最低合格分數線。筆試成績低於最低合格分數線者,不得進入下一環節。考生有一科無成績的,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
筆試成績及最低合格分數線可於2016年5月24日18:00後登陸兵團考試信息網查詢。
4、 註意事項
考生須按準考證標明的註意事項和有關要求,攜帶筆試準考證和本人身份證原件按時參加筆試。無身份證者,須持戶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貼有本人近期免冠照片的證明。
(三)資格復審
1、 資格復審部門
各師(市)公務員主管部門負責本師(市)招考職位的資格復審。各師(市)監獄管理局負責本師(市)監獄系統招考職位的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部門根據職位要求的資格條件,對報考人員的資格條件等信息進行核驗。凡與報考條件不符、不能提供規定證件材料、不在規定時間接受資格復審的,取消其進入下一環節資格。出現入闈人選缺額的,在規定時間內等額遞補。
2、 報考人員資格審查
資格復審時,報考人員須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學歷(學位)證書原件、筆試準考證和打印的《報名表》等材料。報考職位有資格證書要求的,報考人員應提供相關證書;報考職位有工作經歷要求的,報考人員還應提供相關證明材料。無身份證者,須持戶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貼有本人近期免冠照片的證明。
(1)報名時已修完教學計劃規定全部課程、各科成績合格、2016年畢業,但資格復審時尚未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人員,可憑學校或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書面證明和有關證件材料辦理資格復審,至2016年7月31日仍不能提供學歷(學位)證書原件的,取消錄用資格。
(2)報考定向招錄職位的:
大學生村官(連官)、“三支一扶”計劃和“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應提供自治區或兵團、各地州或師(市)項目辦出具的證明或服務證。
兵團選派生應提供師(市)組織人事部門出具的證明及派遣文件。
在農牧團場工作的各類高校畢業生應提供團場出具的證明。
(3)國有企事業單位在職人員報考的,資格復審時須提供所在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
(4)駐疆部隊現役軍人的配偶須提供結婚證、身份證以及現役軍人所在師(旅)級及以上部隊幹部或軍務(警務)部門出具的現役軍人證明等材料原件、復印件;現役軍人的子女須提供身份證、現役軍人所在師(旅)級及以上部隊幹部或軍務(警務)部門出具的現役軍人證明、現役軍人子女關系證明等材料原件、復印件。
(5)援疆幹部配偶及子女須提供援疆幹部證明、結婚證或子女關系證明等材料原件、復印件。
(6)新疆戶籍人員配偶及子女須提供相關人新疆戶籍證明、結婚證或子女關系證明等材料原件、復印件。
(7)有“雙語能力”等要求的職位,在資格復審時增加雙語等能力的測試,測試不合格人員取消其進入下一環節資格。
(8)報考人民警察職位的考生在資格復審環節進行視力檢查,進入體檢環節不再檢查視力,視力檢查按《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執行。視力檢查不合格人員取消其進入下一環節資格。
(四)體能測評
報考公安系統(含森林公安)人民警察、監獄系統人民警察、戒毒系統人民警察、檢法兩院司法警察職位的,按照有關規定進行體能測評。體能測評人選根據職位招錄計劃數,依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按照1:3的比例確定,不足規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最後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筆試成績相同,一並確定為體能測評人選。
體能測評按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規定執行,分別由各師(市)公務員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實施。其中,10米×4往返跑和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兩個項目的測評次數均為1次,縱跳摸高的測評次數不超過3次。凡其中一項不達標的,視為體能測評不合格,不合格者不得進入下一環節。
(五)調劑
兵團公務員主管部門統一對無人進入面試環節的職位進行調劑。調劑職位及調劑相關事宜,通過兵團考試信息網面向社會公佈。
(六)面試
面試人選根據職位擬招錄計劃數,在同職位人員(人民警察職位為體能測評合格人員)中依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按照1:3的比例確定,達不到規定比例的職位,按實際人數確定。最後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筆試成績相同,一並確定為面試人選。
面試采取結構化方式進行。面試工作的具體事宜另行確定。
面試成績低於60分的,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
面試均用漢語答題。面試成績當場公佈。
面試費用40元。
總成績=(筆試總成績÷筆試科目數)×50%+面試成績×50%
(七)體檢
報考公安系統(含森林公安)人民警察、監獄系統人民警察、戒毒系統人民警察、檢法兩院司法警察的考生按1:2進入體檢,其他職位的按1:1進入體檢。
體檢工作由各師(市)公務員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實施。體檢標準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執行。
考生對體檢結果有異議申請復查的,經師(市)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批準,可在指定的縣級以上綜合醫院復查,復查有明確結論的隻能進行一次。體檢不合格不予錄用。因體檢不合格職位出現空缺的,在該職位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排名依次遞補,遞補不超過一次。
體檢費用考生自理。
(八)考察
體檢合格的考生按總成績排名,從高分到低分按職位擬錄人數1:1的比例確定進入考察人員。考察後職位出現空缺的,可在該職位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排名依次遞補,遞補不超過一次。
(九)公示和審批錄用
體檢和考察工作結束後,各師(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和兵團監獄管理局按照職位擬招錄計劃數,根據考生的考試成績、體檢結果、考察情況等,確定擬錄用人選。擬錄用人選名單由兵團公務員主管部門審核,並在兵團考試信息網上公示7天。公示期滿未收到舉報或舉報問題不影響錄用的,由兵團公務員主管部門按有關規定和程序辦理審批錄用手續。對招錄職位的擬錄用人員錄用審批後出現職位空缺的,不再遞補。
新錄用的公務員試用期為一年。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任職;不合格者,取消錄用。新錄用公務員在機關最低服務年限為五年(含試用期)。
四、 監督、紀律及其它要求
兵師公務員主管部門須強化公務員考試錄用紀律監督,兵團公務員主管部門將組成督導巡視工作組對全兵團公務員考試錄用工作進行督導巡視。參加考錄工作的人員與報考人員之間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近姻親關系以及其他利害關系的,實行回避。報考人員違反規定的,視情節輕重,取消其考試資格;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按照有關規定處理;不屬於報考范圍已被錄用的,取消其錄用資格。對違反規定的工作人員按有關規定進行查處,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五、 招考信息發佈
本《簡章》確定的時間、地點,因特殊情況發生變化的,以兵團考試信息網(www.btpta.gov.cn)公告為準,將不再另行通知。
六、 咨詢服務和監督舉報電話
(一)各師(市)考錄工作咨詢電話
第一師(阿拉爾市) 0997-6350280
第二師(鐵門關市) 0996-2031406
第三師(圖木舒克市) 0998-2533054、2535035
第四師(可克達拉市) 0999-8182412、8182432
第五師(雙河市) 0909-7696829
第六師(五傢渠市) 0994-5804782
第七師 0992-6687839、6687478
第八師(石河子市) 0993-2014939、2069511
第九師 0901-3384236
第十師(北屯市) 0906-3371646
第十一師(建工師) 0991-6686431
第十二師 0991-3839439
第十三師 0902-2566532
第十四師(昆玉市) 0903-2566056
兵團監獄管理局 0991-8820760
(二)網上報名技術咨詢電話:0991-8883053
(三)監督舉報電話:0991-12380、12388
(四)政策咨詢電話:0991-2890637
本《簡章》由兵團黨委組織部、兵團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附件1:人民警察報考職位說明
附件2:二○一六年新疆生產建設兵團面向社會招錄公務員職位匯總表
新疆生產建設兵團 黨 委 組 織 部
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6年3月28日
台中二手設備收購
- Aug 22 Tue 2017 1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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