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ml模版山西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工作報告(摘要)——2017年1月16日在山西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七次會議上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工作報告(摘要)
——2017年1月16日在山西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七次會議上


過去一年的主要工作

過去的一年,在中共山西省委的堅強領導下,省人大常委會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傢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緊緊圍繞“五位一體”總體佈局、“四個全面”戰略佈局和省委提出的“一個指引、兩手硬”重大思路和要求,認真履行憲法和法律賦予的職責,為推進我省經濟發展和社會和諧穩定,發揮瞭地方國傢權力機關應有erp系統的職能作用。

一、堅持質量優先,有效發揮地方立法的引領和推動作用

常委會完成地方性法規11件次,其中制定5件,修訂3件,修正2件次,廢止1件。審查批準設區的市地方性法規23件,審查報備規范性文件53件。

圍繞經濟發展重點領域立法。安全生產事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事關改革開放、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大局。常委會對實施瞭9年的《山西省安全生產條例》進行修訂。制定《山西省通信設施建設與保護條例》,進一步就通信設施的規劃、安全保護以及危害通信設施行為的法律責任作出明確規定,填補瞭我省通訊領域地方立法的空白。

圍繞生態文明建設和改善民生立法。根據中央和省委關於生態文明建設新要求,及時修訂《山西省環境保護條例》。制定《山西省永久性生態公益林保護條例》,強化政府統一組織實施、統一保護管理職責,多層次、多方位織密5600萬畝永久性生態公益林法律保護網。制定《山西省汾河流域生態修復與保護條例》,規范汾河流域開發、利用和治理。全面修訂《山西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辦法》,支持和推進老齡事業健康發展。

圍繞人大制度建設立法。為加強對權力運行的監督和制約,制定《山西省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監督司法工作辦法》和《山西省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專題詢問辦法》。

二、堅持問題導向,圍繞經濟社會發展大局加強監督

一年來,常委會共聽取審議“一府兩院”專項工作報告16項,開展執法檢查4項、專題詢問1項、滿意度測評1項,進行31次專題調研。

加強對重大事項的監督。常委會聽取審議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執行情況報告、財政預算執行情況報告、審計工作報告。常委會組成人員指出,2016年是我省經濟形勢十分嚴峻的一年,省政府要進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用新發展理念加快經濟結構調整,積極培育新的經濟增長動力,努力破解經濟下行難題。針對預算執行審計查出的問題,常委會專門聽取整改情況報告,督促問題的解決。常委會聽取審議全省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推進情況報告,肯定政府在煤炭去產能等方面取得的突出成績,強調政府要堅決貫徹省委決策部署,全面落實好“三去一降一補”五大重點任務。常委會聽取審議綜改區建設情況報告,強調政府要按照省委新部署,著力破除制約資源型經濟轉型的體制機制障礙,為全省經濟社會發展不斷釋放改革紅利和創新活力。常委會聽取審議科技創新情況報告,就加快創新型領軍企業培育,優化人才引進和“涵養”政策等提出意見和建議。聽取審議質量技術監督工作情況報告,深入推進質量強省戰略。常委會還聽取審議瞭2015年度環境狀況和環境保護目標完成情況報告,繼續深度開展“三晉環保行”,聚焦霧霾問題,反饋通報33個具體違法行為,促進一批突出問題得到解決。

加強對民生熱點問題的監督。常委會聽取審議脫貧攻堅情況報告並開展專題詢問,督促政府從政策、機制、平臺支撐上為社會、企業及個人參與扶貧創造環境,確保貧困人口與全省同步實現小康。聽取審議農村醫療衛生工作情況報告並進行滿意度測評。聽取審議高等教育改革發展情況報告,就加強應用型高校建設,實施人才引進、師資流動及科研創新激勵機制等方面提出重要建議。

加強對法律法規實施情況的監督。常委會開展礦產資源法和礦產資源管理條例、地質災害防治條例實施情況執法檢查。深入6市就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開展執法檢查,配合全國人大常委會深入檢查食品安全法執行情況。就旅遊法律法規執行情況進行檢查,向政府提出40多條意見和建議,促進政府進一步推動旅遊產業升級發展。聯合11市人大常委會就農作物種子法律法規執行情況進行檢查,受全國人大常委會委托調研水法執行情況,提出加大種業扶持力度、加快發展特色農業、加強種子市場監管等建議。

加強司法監督。常委會聽取審議省法院關於量刑規范化工作情況報告,督促法院多措並舉規范法官自由裁量權,推進解決“同案不同判”問題。聽取審議省檢察院關於依法開展預防職務犯罪工作情況報告,督促檢察機關深入推進司法體制改革,服務和保障經濟社會發展。常委會受理人民群眾來信來訪7366件次。健全矛盾糾紛多元化解機制,推動涉法涉訴信訪納入法治軌道解決。

三、堅持依法履職,做好重大事項決定和人事任免工作

一年來,常委會共作出決定18項,決議2項,依法認真行使瞭重大事項決定權。

常委會聽取審議關於“六五”普法決議執行情況的報告,作出《關於在全省開展第七個五年法治宣傳教育的決議》,充分發揮法治宣傳教育在服務經濟社會發展、維護和諧穩定方面的重要作用。

去年,我省全面啟動縣鄉人大換屆,常委會及時出臺《關於做好全省縣鄉兩級人民代表大會換屆選舉工作的意見》,在省委統一領導下,依法成立聯席會議,認真組織專題培訓,加強教育、主動引導,促進換屆選舉風清氣正、規范有序、如期完成。

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五次會議作出決定,在北京市、山西省、浙江省開展監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會前,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四次會議通過瞭《關於監察委員會副主任、委員任命和憲法宣誓程序的決定》,確保改革試點工作依法順利推進。

人事選任權是人大及其常委會的一項重要職權。在省委領導下,常委會組織召開省十二屆人大六次會議,補選省長和1名副省長;常委會會議決定任命2名副省長,為我省在經濟社會發展的關鍵轉折點上提供瞭堅強組織保障。常委會共決定任免、任免和批準任免國傢機關工作人員278人次,組織11次憲法宣誓儀式,促進任命人員進一步增強憲法意識、責任意識和公仆意識。

四、堅持代表主體地位,更好地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職

強化履職培訓。去年,駱惠寧書記在省人大機關調研時強調指出,市縣鄉人大換屆後,要加強對新當選人大代表的培訓工作,以提高代表履職水平。常委會按照這一要求,下發《關於加強全省市縣鄉代表培訓學習的意見》,全省各級人大常委會普遍對新一屆人大代表進行瞭培訓,有力提升人大代表和人大幹部的履職水平。

開展法律知識競賽。去年9月至12月份,常委會組織近8.8萬名市縣鄉三級人大代表開展“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及相關法律知識競賽”,決賽實況通過山西衛視向全國播出,既激發瞭代表的學習熱情,也廣泛地宣傳瞭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收到良好社會效果。

組織五級人大代表專題調研。圍繞轉型綜改區建設、傳統產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科技創新、文化旅遊產業發展等六個主題,組織全國、省、市、縣、鄉五級人大代表分6個調研組深入全省11個市26個縣(市、區)實地調研。形成有問題、有分析、有建議的調研報告,為省委決策提供參考,為“一府兩院”改進工作、強化落實提供瞭有力支持。

開展“兩優一先”評選活動。省十二屆人大五次會議期間代表提出的19件議案、895件建議全部辦結,重點督辦瞭14件建議。常委會按照嚴格的條件和程序,層層篩選,評選出21位履職優秀人大代表、6件優秀議案和10件優秀建議、16個先進承辦單位。同時,我省代表議案建議網上辦理系統正式上線運行,進一步提高辦理效率和質量。

加強走訪聯系代表。一年來,常委會組成人員、代表聯絡機構通過各種方式聯系走訪省人大代表400餘人次,邀請全國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500餘人次列席常委會會議、參加常委會及各機構履職活動。

五、堅持夯實基礎,切實提高履職能力和服務水平

常委會黨組和機關黨組認真履行黨要管黨、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切實加強機關黨建工作,組織常委會組成人員和機關幹部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嚴格落實中央“八項規定”,認真抓好省委專項巡視整改工作,加強黨風廉政教育,努力建設一支忠誠、幹凈、擔當的人大幹部隊伍。

常委會以“素質支撐、制度支持、考核激勵、高效管理”為抓手,推動機關建設邁上新臺階。召開省市人大秘書長會議,溝通情況,密切聯系。通過調研走訪、上下聯動,加強與市縣人大的工作協同,推動全省人大工作整體與時俱進。

今後一年的主要任務

一、著力推進科學立法、民主立法,切實提高立法質量

2017年度安排立法項目22件,其中正式項目9件,預備項目13件。正式項目包括制定農村扶貧開發條例、科技創新促進條例、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保護條例、傢庭教育促進條例,修訂旅遊條例等。同時對促進經濟轉型升級等7個立法項目進行調研。

二、著力加大監督力度,切實增強監督實效

全年將安排聽取審議“一府兩院”專項報告13項,開展執法檢查3項,開展專題詢問和專項工作報告滿意度測評各1項。聽取審議全省脫貧攻堅工作審議意見研究處理情況報告,並進行滿意度測評;聽取審議計劃、預算執行情況報告、審計報告及審計查出問題整改報告,審查和批準財政決算,聽取審議開發區改革創新發展情況報告,並進行專題詢問;聽取審議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情況報告、網絡安全工作情況報告;聽取審議水利工作情況報告、2016年度全省環境狀況和環境保護目標完成情況報告,尤其要突出對霧霾治理工作的監督。聽取審議省法院關於全省法院案件受理工作情況報告、省檢察院關於全省民事行政檢察監督工作情況報告;就安全生產條例、女職工勞動保護條例、民辦教育法律法規開展執法檢查。

三、著力加強決定和任免工作台中進銷存推薦,全面履行法定職能

緊緊圍繞全省改革發展穩定重大問題和人民群眾普遍關心的民生問題,深入開展調查研究,依法作出決議決定。

切實行使台中財務系統好人事任免權,強化對常委會任命人員履職情況的監督,保證人民賦予的權力始終用來為人民服務。

四、著力改進代表工作,加強代表履職服務保障

進一步豐富和拓展代表參與常委會工作的途徑。完善代表議案建議辦理機制,推進代表建議內容和辦理情況向社會公開,進一步提高辦理實效。加強人大代表資格審查工作,完善代表履職情況通報制度。更加註重代表培訓的計劃性、系統性、針對性,做好省十三屆人大代表初任培訓工作,提升代表履職能力和水平。健全和完善代表聯系群眾制度,註重從代表和群眾中瞭解民情、研判民意,使常委會各項工作更接地氣、更順民意。

五、著力加強自身建設,更好地發揮參謀助手和服務保障作用

自覺堅持黨的領導,嚴格遵守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努力構建良好政治生態。健全地方國傢權力機關組織制度、工作制度和議事程序,發揮人大智庫作用,深化人大制度理論和實踐研究,加大人大制度和人大工作宣傳力度,不斷推進人大工作完善發展。切實抓好人大機關建設,更好地發揮集體參謀助手作用。

密切與市縣人大的聯系。通過多種形式,繼續搞好對市縣人大幹部的培訓,創新全省上下聯動開展工作的方式和內容,加強對地方立法等方面的工作指導,積極幫助解決基層人大工作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努力提升全省各級人大工作水平。

省第十一次黨代會繪就瞭山西未來發展的宏偉藍圖。讓我們緊密團結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周圍,在中共山西省委的堅強領導下,滿懷信心,銳意進取,為實現全面建成小康社會,不斷塑造美好形象、逐步實現振興崛起努力奮鬥,以優異的成績迎接黨的十九大勝利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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